为进一步增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增强矫正对象对监督管理规定的服从意识,更好的进行矫正改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博平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
学习会上,谢会明所长首先再次强调重申了各项监督管理规定,通过生动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告诫矫正对象要认清自己的定位,服从法律法规,珍惜自由,不要走向被收监的末路。随后,专职矫正工作人员向矫正对象讲解了在矫通APP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司法所邀请了博平镇村居法律顾问张鸿鑫为矫正对象作专题法治课,从农村常见的树遮阴问题入手,讲解《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通过本次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矫正对象的自我认知和定位,增强了法治意识,提升了法律知识水平,为更好的接受矫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