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五到位” 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坚持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五到位”,加快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人员配备到位,压实责任担当
物能尽其用而发展旺,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东阿县大桥镇下辖31个行政村,成立了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5个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调委会共9人,调委会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余成员涵盖公安、司法、法律顾问等多部门工作人员。村人民调解员共31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兼职人民调解员28名。
调解无大小,术业有专攻,来自各行各业的调解员有着各自独特的调解方式和擅长领域。大桥司法所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将辖区内31个行政村的调解任务分配到人,并详细录入各人民调解员的联系方式及擅长领域,要求每个专职调解员每月至少形成一篇调解卷宗,并将此纳入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考核当中,对评定等级高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对评定等级低的调解员进行谈话。
通过以上工作,大桥司法所确保了调解工作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调解员们锚定目标,担当责任,切实做到分则各司其职,合则同向共进,通过组建一支“敢担当、善作为”的人民调解队伍,为辖区群众解决了诸多疑难问题。
学习培训到位,夯实专业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专业能力是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时的最强利器。
自2022年1月以来,大桥司法所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3次学习培训座谈会和4次经验分享交流会。学习培训座谈会上,大桥司法所通过选取全国各地人民调解工作的经典案例,利用多媒体设备向调解员们进行展示,并深入剖析研讨其中的亮点做法和先进经验,会后将相关案例印制成册,统一分发给人民调解员以供后续学习参考。经验分享交流会上,人民调解员将自己遇到过的疑难案例交流共享,集思广益,共同寻求最优解。除此之外,大桥司法所还多次组织法律顾问进行“一对一”帮扶活动,让法律顾问向人民调解员传授日常工作中常用的法律知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知识储备和工作能力。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大桥司法所不断更新人民调解员的知识库,提高队伍成员的专业能力,在遇到“疑难杂症”时能够迅速“对症下药”,切实做到“药到病除”,成为群众的“益友良医”。
排查危机到位,跟进宣传教育
祸患常积于忽微,矛盾多生于小事,大桥司法所始终坚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积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
大桥镇某村村民甲某在配偶去世后将其养老金取出,因甲某配偶与某村村民乙某的母亲重名,汇款方误将乙某母亲的养老金汇至甲某配偶名下,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王吉兴在排查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刻上报司法所。因此事非双方主观故意造成,未产生严重矛盾纠纷,经向双方释明误会并列明法律依据后,甲某同意归还乙某母亲的养老金。同时为避免日后再出现相同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乙某将纠错信息反馈给汇款单位,一场稍有不慎便会酿成大祸的纠纷因而得到化解。
临渴掘井不如曲突徙薪,大桥司法所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截至今年10月底,大桥司法所入村排查320余次,预防矛盾纠纷100余件,其中调解成功90余件。同时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矛盾纠纷排查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4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0余次,在普法活动中通过拉横幅、分发宣传单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进行法治教育,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多方合力到位,巧化矛盾纠纷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大桥司法所坚持“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的联合调处方式,统筹资源,集中力量,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大桥镇某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时,村干部向带头响应拆迁的甲某许诺,称其可在回迁安置时的房屋选择和房屋价格上享有优惠。但回迁时,村干部并未履行承诺,甲某因此多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并多次到县、乡两级政府上访。法律顾问朱成江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先后与甲某、村干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联系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向双方说明相关政策法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从而使困扰多方的矛盾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大桥司法所致力于打造“多方共促人民调解”的精品项目,推动构建“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促进各职能部门优势互补,增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向心力,形成了多部门同频共振的全方位、全链条调解模式。
回访服务到位,擦亮为民底色
调解并非终点,落实才是目的。矛盾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不代表问题就此解决,后续的落实情况也是需要重点跟进的。回访可以让司法所了解协议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双方再起争端。同时,工作人员可以在回访的过程中查漏补缺,汲取经验,为后续工作完善流程,优化方案。
大桥司法所在回访工作上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调解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大桥镇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多亩荒地承包给村民甲某,今年5月需交纳次年承包费时,甲某以土地亩数不合适、该发的补贴没有向其发放为由想少交或不交承包费。经过调解,甲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三天内缴纳承包费。三天后,通过对双方进行回访,了解到甲某已经按照约定缴纳完承包费,一场矛盾纠纷最终完全化解。
下一步,大桥司法所将继续以人民调解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明确任务书,落实“五到位”,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现代化新路径,为维护辖区内的和谐稳定,保障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