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帮我要回了交通事故赔偿金,我是个老农民,没有文化,出现交通事故后不知道咋办,多亏了咱们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我免费请了律师代案子,让我早日拿到了赔偿金,感谢党给我们困难群众提供的法律服务!”4月7日,家住莘县古云镇某村的盛某来到古云司法所,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无私奉献”的红色锦旗送到司法所长杨国稳手中,对司法所提供的法律援助表达着感激之情。

原来,早在去年6月份,家住河南省濮阳县的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古云镇某十字路口时,与盛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盛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莘县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盛某在某医院治疗花费3万余元,王某垫付部分医疗费后,剩余损失未及时赔付。
转眼间事故发生过去大半年,王某和保险公司仍未主动赔付盛某损失,为此,盛某时常老泪纵横,不知如何维权。3月初,村法律援助联络员正在宣传法律援助知识,盛某主动向前询问联络员,经过了解,村法律援助联络员认为盛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及时利用“法援在线”APP软件进行了咨询,做好法律援助申请的前期准备。在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帮助下,盛某来到古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长立即为其办理了申请法律援助手续,莘县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进行了受理,并指派古云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张文献和金章兴为盛某代理诉讼,依法索赔。
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帮助下,盛某经过法院判决,依法得到了损失赔偿3万余元。拿到赔偿款时,盛某激动不已,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不出家门就找到了代理律师,还为自己打赢了官司,拿到了赔偿。说什么也得给镇法律援助工作站送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心情。现在的盛某已经成为了村里的法律援助义务宣传员,向村民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引导村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第一时间需求法律援助的帮助,逢人就说“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扣出了维权 的‘金钥匙’”。


像盛某这样依靠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的困难群众愈来愈多。近年来,莘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优化援助流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出台法律援助惠民文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要求工伤赔偿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均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对持有法律援助温馨卡、绿卡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直接提供法律援助;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调解等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窗口,在24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均设置法律援助窗口,在856个行政村和20个城市社区均设置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团委、工会、看守所等地设置法律援助联系点,进一步织密了全县法律援助的服务网络;为村居联络员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镇、村法律援助网络,真正实现了法援零距离、全覆盖,让广大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援服务

此外,莘县司法局还大力推广“法援在线”APP和微信服务群,实行了法律援助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等法律援助服务,避免了当事人来回跑的麻烦,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改革成果,让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普通群众,努力用法律援助的“金钥匙”为困难群众扣出通向美好生活的“光明大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不能让一个群众因为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更不能让一个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掉队。在今后的法律援助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苦练业务本领,转变服务作风,努力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送到困难群众的‘家门口’!”山东省党代表、莘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金钟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