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婚了,孩子判给了我,当时家在农村,抚养费判的低,现在搬到城里了,生活费用提高了,这个抚养费可以变更吗?”一位年轻的女性来到东昌府区司法局妇女维权法治宣传台进行咨询。

为进一步增强妇女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关爱女性同胞的氛围,3月8日上午,东昌府区司法局、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金鼎商厦联合开展庆“三八”妇女维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解答妇女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劳动保障等法律问题。针对丰县“小花梅”事件等案例,特别提醒广大妇女群众提高防拐意识,鼓励和引导广大妇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有效提升了妇女同志的学法热情,正确引导妇女知法、懂法、用法,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