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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学习宣传贯彻《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2/2/22 信息来源:聊城法治网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浏览次数:1014

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1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管理与执法工作,提高法治化水平2022124日,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层干部领导100余人五楼会议室召开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专题培训会。

会上,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殷占国指出,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是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城市安全,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抓手,是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方式。他要求,在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自我加压,增强学习动力,不断提高美学运用能力;要进一步牢树规矩意识,严守职业道德。

会议要求,一是各大队、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研究透彻,全面掌握条文规定,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政策法规科要指引有关科室正确履职,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地;三是要正确适用《条例》,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管理。

下一步,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紧紧围绕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以整洁、有序、靓丽的市容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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