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明确,到2021年6月底,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各选树1名“法治带头人”,全县的每个村民小组培育1名“法律明白人”,到2021年底,经过学习、培训、工作、实践,“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明显。
会议强调,要按照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从选拔范围、选拔程序、审核公示、培训考核等方面规范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选拔程序;从实施集中统一培训、现场教学实训、线上远程培训“三大培训”方面,加大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从搭建工作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奖罚方面,加强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使用管理。
会议要求,要实施县委依法治县办统一安排、各镇(街)齐抓共管,司法所具体负责,村“两委”组织配合的责任分工机制,形成多方共育、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要积极总结推广“培育工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报道“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带领群众投身法治建设,热心服务社会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促进双培育工程不断向纵深推进。
下一步,高唐县12个镇街将全面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培训、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