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莘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感到公平正义为着力点,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基层,聚焦需求重点,开展法律服务,努力打造“城乡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力助推莘县“项目突破年”有序落实。

建设“三个平台”,夯实硬件基础
莘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水平,紧紧围绕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级“一所四站点”和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三个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强化硬件支撑,提升信息化水平,为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供坚实有力的平台基础。一是建成高标准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有效补齐工作短板,满足全县对高水平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莘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建成了高标准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解决了全县多年来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瓶颈难题,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徒骇河北岸,皇行家园南门西50米路北,中心集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县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24小时互联网律所等多个单位于一体,在一楼设置有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立法民意征集、律师服务等多个窗口,设有老花镜、雨伞、轮椅、残疾人通道等多个便民用品,采取“前台后广”的模式,在大厅后面设有人民调解室、私密会谈室、心理减压室等多个功能室,同时,设有“正义之心”文明志愿服务站和党员先锋岗,在中心营造浓厚的为民服务氛围,有效地实现了人民群众“走进一扇门,解决所有事”的愿望,2020年底,莘县作为全市唯一的县(市、区),被山东省司法厅列为全省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县。二是创新“一所四站点”基层司法所工作模式。莘县司法局坚持创新思维,积极推进重心下沉,整合全县24个司法所现有资源,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立法民意征集点、公证协办点、行政复议联系点,将法律援助、立法民意征集、公证服务和行政复议申请等法律事项下沉至基层司法所,有效畅通了人民群众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的主渠道,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三是更新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依托村委会办公室,设置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悬挂工作图版,配齐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值班服务,完善了工作细则和考核办法,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项目,成为村民身边的“法律好帮手”。

聚焦“三个重点”,加大供给力度
莘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聚焦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和社会和谐稳定三个重点环节,开展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一是聚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力度。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切实发挥协调作用,出台实施了多个推进法治莘县建设的文件制度,县委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将学法列入重要议题,带头开展学习党规国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因地制宜,打造了40余个民法法治示范村,在贫困村庄设置了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等法治阵地,夯实了农村学法基石。列出年度普法计划和清单,对照清单,组织开展精准普法,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二是聚焦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支持下,全面实施“一镇一团队,一村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严格法律顾问选聘条件,创新考核方式,将政治坚定、业务娴熟、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人才引入法律顾问队伍中,坚持每月初下发工作重点,每月末汇总工作成效排名,将法律顾问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激发了法律顾问的工作主动性和创新力。三是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步伐。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配强高素质队伍,严格落实规定要求,深入到部分企业、社区、科研单位等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汇总基层意见,结合业务知识,严格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室和行政执法接待室,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定期组织开展行政负责人庭审观摩活动,有效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免罚清单“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两条腿跑路”,及时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纠正,为全县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创新社区矫正建队工作思路,积极协调成立社区矫正中队,加大政法干警招录力度,强化专业队伍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规定,引入“社区矫正+信息化”元素,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监管力度,创新教育帮扶方式,将村级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纳入社区矫正帮扶组范围,定期开展走访和帮扶,有效避免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更新县、镇、村三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业行业调解委员会,完善全县人民调解专家库,创新派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个人品牌调解室”、“三所联建”工作模式,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水平,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确立“三个保障”,推进工作落实
莘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强化组织领导、人员队伍、考核机制“三个保障”,全面推动“城乡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行稳致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陆续出台了关于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制度文件不定期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实地调研,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强化工作支持力度,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同时,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创设了“法务先锋 法治为民“机关党建品牌,积极开展”亮身份 学榜样 争先锋“活动,营造了“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锋”的浓厚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强化人员队伍保障。积极推进志愿服务队伍延伸化,将机关干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对象等吸纳到“正义之心”志愿服务队伍中,完善了系统的志愿服务制度和细则,创新了志愿服务模式,将为民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志愿服务的亮点特色,不定期组织“正义之心”志愿服务队伍走进机关单位、农村社区、工地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整合了专业人力资源,提升了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实用性水平,有效地满足了企业发展和群众需求。三是强化考核机制保障。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法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项目之一,进一步强化了考核指挥棒作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积极创新法治考核方式和标准,将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有效地推动了法治建设落地见效,有力地推进了法治莘县、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获得看得见、摸得着、能使用的法律服务。